中新经纬9月9日电 四川证监局网站9日连发三张罚单。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达州投资)被四川证监局警示。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联储证券)、江海证券有限公司(下称江海证券)作为公司债受托管理人同被监管点名。
《关于对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及陈珏光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显示,达州投资作为公司债券“20达州03”“21达州01”“21达州D1”的发行人,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180号)第四条和第十三条规定。陈珏光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,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直接责任。